12港人送中︱家屬律師料1個月內開審 涂謹申:內地連依法辦事都做唔到
12港人送中深圳鹽田開審律師涂謹申
涉嫌潛逃台灣途中被捕的12 港人 被扣押深圳97日,今日終被深圳公安局鹽田分局,以涉嫌偷越邊境罪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等罪名,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其中一名12港人家屬委託的律師對《蘋果》表示,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的期限一般為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期限半個月。根據內地刑法,當案件決定起訴而法院受理,法院按規定需要在兩個月內判決,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他估計這案件很快會送到法院。
另一名律師對《蘋果》稱,內地檢察院多久會完成審查起訴階段,把案件送到法院起訴,要視乎情況,除了就着案件的證據和案情是否複雜衡量,還要看檢察院的工作量是否繁忙。
他認為,這次案件比較敏感,相信中央也會關注,這類案件以往會比較快。他說,一般而言,快的話可以一個月內移送法院,慢的話,三、四個月也可能。他指出,12港人案中,10名涉偷越邊境罪的刑期是一年以下,在已被羈押一定時間的情況下,他估計,法院也會盡快判刑,如果當事人認罪,也可以加速開庭時間,相信會在一個月內。
但也有律師持不同意見,他指程序上會在一個月左右送到法院,但目前難以推斷甚麼時候開庭,檢察機關也可能會推延時間,因為刑期不會太長,所以干脆延遲開庭,12港人在看守所的羈押期抵銷判刑的刑期。
民主黨涂謹申質疑,到了快將起訴12港人的階段,但12港人家屬委託的律師仍然無法會見當事,反映當事人「連揀選自己或家人委託的辯護律師的自由都無,只能接受官派律師,還能期望將來的辯護和司法審訊會是公正嗎?」他續指,12港人被送中案備受國際和 香港 社會關注,內地政府「連依法辦事都做不到,莫說要把中國建設為一個法治社會!」他要求內當局盡快讓當人面見家屬委託的律師,強調「還他們委託自己辯護律師的自由,才是公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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