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靈魂
拷問官員良心 - 吳志森
香港的確是一個節奏急速的社會,港人最擅長的是善忘。成千上百的市民,興高采烈地蜂擁圍觀維港橡皮巨鴨的時候,可能已經忘記了,大半年前,在不是很遠的水域,發生了一宗慘烈的撞船意外,39個乘客死亡,當中有兒童、有長者,也有前途無限的年輕專業人士。幾十個家庭,頓時陷入無可挽回的哀痛之中。
由上訴庭法官做主席的南丫島海難調查委員會,上星期發表報告,狠批海事處失職,由造船圖則、到水密艙、到座椅、到兒童和成人救生衣,全部都嚴重出錯。換句話說,船隻由出生到下水到航行到載客,無一例外地都出現致命錯誤,報告更直斥海事處的驗船制度出現漏洞,把驗船人員暴露在貪污風險之中。
調查委員會的獨立報告,意思相當清楚,南丫島海難,既是意外,更是人禍,罪魁禍首就是海事處。如果他們的驗船人員不是敷衍塞責,水密艙應該存在,水密門理應運作正常,即使被撞,也不會迅速沉沒,乘客會有足夠時間逃生。座椅如果穩妥,不是只安裝在發泡膠裏,也不會容易飛脫,成為奪命成因。如果有足夠和適合的救生衣,發生意外時容易取出,更可減少人命傷亡……驗船人員馬虎了事,是草菅人命。但問題並非一朝一夕,已經長期存在,管理層卻聽之任之,39條人命無辜枉死,海事處管理層管理失當,嚴重失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海難的嚴重性,報告對官員的嚴厲指控,政府的反應完全不成比例。海事處長廖漢波在記者會堅拒對遇難家屬作出道歉,局方基於輿論壓力,宣佈空降政務官擔任副處長,找外國專家做顧問,成立改革督導委員會,全部都是整色整水的慣技,搔不到癢處。負有最大責任的廖漢波,既不用下台,連最低限度的停職調查,眉頭也不需皺一下,仍然可以老神在在,官任原職直至退休。試問,廖漢波仍是海事處最高負責人,仍擁有海事處最多資源,仍掌管海事處最高權力,由外人空降的所謂整頓和改革,能有實質的效果,能期望找到最終責任者嗎?
更可怕的是,在海難報告發表前,律政署已對兩位船長控以39項誤殺罪,由於刑事檢控進行中,報告內容無法完全披露。船長是否有罪,應由法庭定奪,但人們不禁要問,若船長要面臨如此嚴重的刑事指控,那麼,負責驗船的海事處人員呢?造船公司和船主呢?長期玩忽職守,製造人禍的海事處管理層,特別是處長廖漢波呢?難道你們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免除任何刑責?
律政署,英文簡稱是DOJ,J代表Justice,即公義的意思。律政署急不及待檢控兩位船長誤殺,是為了39條人命爭取公義,還是配合政府放生海事處的策略?公義一天未能在眾人面前得到彰顯,死難者的靈魂無法得到安息,每天都在拷問着政府官員的良心。
吳志森
資深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