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被調文職兩親人同年患病 抑鬱警偷29蚊耳機罰2,000元
偷耳機張志良休班警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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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員於去年12月休班期間,在深水埗福華街偷竊一對價值29元的白色耳機,被控盜竊罪。事後已退休的他,今在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於2014年一次工傷後被調文職,令他有感仕途失意,再加上去年母親及胞妹相繼患腫瘤及患癌,被告及後患上抑鬱症並有自殺傾向。裁判官終判被告罰款2,000元,並希望他積極面對困難,走出低谷。
上月已退休的被告張志良(54歲),承認於去年12月21日,在深水埗福華街福仁商場地下的電子特賣城偷一對價值29元的白色耳機。案情指去年12月21日案發當天,被告在店舖內分別拿去兩條叉電線及耳筒,惟他將耳筒放入褲袋內,結帳時只支付叉電線費用,過程遭經理目擊截停揭發。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於1987年加入警隊,在北區擔任水警,惟於2014年的一次行動中跌落山,傷及腰部,意外後被調往報案室任文職,自覺仕途不如意。
禍不單行,被告母親去年被發現腦部有腫瘤,胞妹則有乳癌,被告因此心情低落。他曾向警署心理服務部門求助,診斷出患有焦慮、抑鬱及自殺傾向,曾於今年2月底至5月初入院接受治療。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坦白認罪,深感後悔,且案發至今備受精神困擾,可判罰款了事。
裁判官最終判被告罰款2,000元,並勉勵被告指他現年只有54歲,即使他和家人遇上不如意的情況,希望他能積極面對,走出低谷,接受過失向前行。
有熟悉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人士指出,政府一般不會追討已支付的退休福利。至於會否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未發放的長俸,則要視乎相關退休公務員是否干犯《退休金條例》內列明的三類罪行。首兩類罪行是貪污及叛逆罪名。至於第三類沒有清楚界定,即與公職服務相關、並由行政長官核證為已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的罪行,這由公務員事務局按個別情況決定,視乎罪行嚴重性。
至於警隊會否召開紀律聆訊,有熟悉警隊事務人士指出,退休警務人員不受警察紀律規例規管,因他們已非警務人員。只要他們在所有司法程序未完成前已退休,警隊無權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