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少的世姪女阿英,打算和朋友合資創業開設時裝店,並請積少作時裝店的強積金顧問。
積少十分讚賞阿英做生意的手法,凡事依足法例,就連強積金這關乎在職人士退休保障的法定要求,也事先了解清楚。積少強調,阿英和她的合夥人身為自僱人士,亦須參加強積金計劃,並應緊記作定期供款,為自己將來退休生活未雨綢繆。
60天內加入計劃
根據強積金法例,任何人士須在成為自僱人士後的60天內,登記加入強積金計劃。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額為有關入息的5%,並設有入息上下限,分別為每月5,000元(或每年60,000元)及每月20,000元(或每年240,000元),並可選擇按月或按年方法供款。
向受託人申報入息時,自僱人士可採用以下方法計算:
以最近期稅單的「應評稅利潤」作為有關入息;或以個人入息免稅額作為「有關入息」;或向受託人提出有關入息的書面聲明;或以入息上限供款,即每年12,000元或每月1,000元作為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