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翠湖花園前物管經理 涉收賄20萬披露投標機密資料

蘋果日報 2018/03/21 16:59

翠湖花園廉署

【新增管理公司回應】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保養經理,控告他涉嫌收受一名工程公司東主合共20萬元賄款,以披露有關沙田一個私人屋苑維修工程的機密投標資料。據悉,廉署是在調查翠湖花園圍標貪污案時,揭發這宗案件。
被告曾憲傑現年46歲,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現稱昇捷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前保養經理,被控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被告於案發時負責處理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多個屋苑的維修及保養工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4月16日至2016年6月7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該名工程公司經營者接受七筆合共20萬元的賄款,每筆由2萬元至3萬元不等,作為向他提供翠湖花園維修工程十九個承建商的投標價格的報酬。他本周五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2007年3月加入新昌管理為技術員,並於2016年1月獲晉升為保養經理。他於2011年3月至2012年年底期間被派駐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沙田私人屋苑翠湖花園,並於2013年年初認識了一名工程公司經營者。
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於2010年12月議決通過進行一項維修工程。新昌管理須協助翠湖花園法團就維修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有關維修工程其後以2.62億元判授予一間建築公司。
新昌物業管理公司2015年曾捲入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維修工程圍標案。之後法庭裁定身為維修商的被告丘瑞田,在2014及15年間,向新昌管理集團僱員樊卓雄、新昌管理服務的僱員許鈞碧及法團主席黎國樑等人行賄約4,500萬元,合共涉及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最後被告被判入獄35個月。
昇捷管理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對有前僱員涉及廉署案件感失望,指這次起訴與公司一名前僱員的個人行為有關,該名僱員於一年多前離職,該公司對任何與其有關人士的非法行為絕不容忍,會繼續檢視內部監控機制,尋求進一步完善。該公司會繼續協助廉署的調查工作,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該公司不會作出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