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日前在街上喝醉了,一覺醒來發現銀包不翼而飛。朋友致電信用卡中心辦領報失手續。可是職員卻告訴他一個好消息,原來有途人幾小時前在街上拾獲他的銀包,好心地致電中心備案,最後,銀包物歸原主。
朋友的遭遇自是無比幸運,畢竟路不拾遺的好人好事好像已經很久沒聽過了。世上最教人窩心、振奮和感動的莫過於失而復得的結局。以為一切完了,沒有了,失去了,兜兜轉轉偏偏還在眼前,在手中,在身邊。
我們愈來愈麻木,也無奈地接受好的東西未必可以長久擁有,深深愛一個人,同時會不禁盤算她何時會離開自己?跟他情同手足,兩囗插刀,卻又不斷提醒自己彼此有一天或會各為其主,知己也可變敵人。於是,你只好說服自己,凡事留三分,相愛如是,合作如是,交朋結友如是。因為害怕失去,你情願從來不去擁有,為免日後人一走,茶便涼的時候,到頭來還是空歡喜一場。你會很禪地安慰自己,本來無一物,塵不沾上心間。其實簡單一點去形容,即是敵不動我不動,永遠不給,便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