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威嚇香港新聞傳媒、新聞工作者的浪潮有逐漸蔓延、有逐步升級的迹象。繼《蘋果日報》、《壹週刊》記者在不足兩星期內先後遇襲後;昨天,《明報》被兇徒以炸彈恐嚇勒索,有兩名《明報》職員因炸彈爆炸而受傷。我們不清楚這一連串暴力襲擊是否有關連,我們不知道是甚麼惡勢力不惜以炸彈威嚇新聞傳媒,但是我們跟《明報》、跟全港的新聞工作者一樣強烈譴責暴力威嚇新聞傳媒的行為;我們將會跟《明報》及所有香港的新聞工作者一道捍衞新聞自由,絕不會向躲在暗處的惡勢力屈服、絕不會讓以暴力威嚇新聞傳媒的兇徒得逞。
雖然我們跟《明報》、跟其他新聞同業都會以專業及無畏無懼的態度緊守崗位,但連串的暴力襲擊行動特別是昨天的炸彈襲擊及勒索行為是絕對不能輕視、是絕對需要特區政府執法部門全力追查追究的,不然暴力襲擊行動還會升級,對新聞自由、對社會治安造成更重大的威脅。
除了六七年暴動的非常時期外,香港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平和、穩定及有秩序的社會,炸彈威脅的案件少之又少,真正的炸彈襲擊更是絕無僅有。現在有兇徒居然在沒有任何預警、沒有事先警告的情況下發動炸彈襲擊,導致有人受傷、導致不少人受驚嚇。像這樣赤裸裸的暴力威嚇行為、像這樣以炸彈傷害無辜的行為是對社會治安的直接挑戰、是對香港社會穩定的直接挑戰,執法當局怎能縱容、怎能讓這些公然破壞社會安寧及秩序的兇徒逍遙法外呢?
同樣重要的是,這宗炸彈恐嚇襲擊事件並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並不是漫無目的的襲擊事件,而是蓄意針對新聞傳媒、針對新聞自由的襲擊。
根據兇徒發出的恐嚇信,他清楚表明不是亂找一個襲擊對象的,他是因為《明報》「在十月中所做的好事」而有計劃、有預謀的要「教訓」《明報》、要「懲罰」《明報》的。雖然兇徒沒有說明「十月中所做的好事」具體是甚麼,但這些「好事」指的顯然是《明報》的內容、指的顯然是《明報》的新聞報道。像這種因為不滿報章內容、不滿新聞報道內容而以暴力報復、而以炸彈威嚇報章的做法,怎不是對新聞自由的嚴重挑戰、怎不是對言論自由的粗暴踐踏呢?若果有更多人因不滿傳媒的內容、傳媒的報道而以暴力威嚇、而以炸彈報復,新聞傳媒要如實報道新聞、要盡力監察社會及政府不是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嗎?
正如我們一再強調,如實報道新聞有時是不受歡迎甚至是惹人討厭的,傳媒披露事情真相有的時候會令政府官員、令某些企業、令某些人尷尬及不快;但是,如實報道新聞是新聞傳媒及新聞工作者的基本責任,是維護公眾知情權的關鍵,是保障資訊自由流動的基石;若果新聞傳媒因為暴力威嚇、因為炸彈威脅不絕而無法如實報道新聞、而無法如實揭露一些人、一些企業的不法行為,那香港社會的透明度將會大打折扣、香港社會將難以維持公平公正。
特首曾蔭權先生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先生昨日說,特區政府絕對不會容忍暴力威嚇傳媒、暴力侵害新聞自由的事件。我們相信,不僅政府不能容忍暴力襲擊傳媒的事件,香港社會、香港市民同樣不會容忍任何人以暴力手段損害新聞自由,那些發動暴力襲擊、炸彈襲擊的兇徒只會成為社會的公敵、只會成為市民的公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