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又指被告與女友拍拖4年,原已談婚論嫁,因本案擱置婚期。本案引起公眾關注,不少網民評論他行為差劣,他擔心被「起底」,刪除社交媒體賬戶。他已調至其他部門,會面對部門紀律聆訊,又為事件向事主及公眾致歉,望能輕判。
案情指26歲事主X是通訊辦文員,她於今年7月3日將兩樽各有120毫升人奶放在灣仔胡忠大廈通訊辦茶水間雪櫃,兩樽人奶由環保袋裝着。她於兩小時後到茶水間飲水,發現被告移動環保袋,她到辦公室向同事求助後折返茶水間,已不見環保袋。
被告於3分鐘後返回茶水間,X看見他拿着膠袋,截停後發現環保袋放在膠袋內,但兩樽奶的顏色與早前不同,容量增為150毫升,她認為兩樽奶已被掉包,質問後被告坦承將鮮奶換上人奶,並將她的人奶倒進真空壺及飲了一部份。警方同日拘捕被告,他承認因好奇才偷人奶,警方在男廁找到一個鮮奶空盒。裁判官索閱被告感化及心理等報告,准他保釋至下月20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2025/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