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型師涉企圖強姦女友人 指警只以非禮罪落口供

蘋果日報 2018/03/21 14:56

企圖強姦孫毓祥

25歲男髮型師涉於去年元旦日凌晨,在寓所企圖強姦醉酒的21歲女友人,包括對女友人又摸又錫並用陰莖壓向她下體等,案件今在高院續審。被告今出庭自辯,指警方案發後以非禮罪拘捕他,並向他表示:「你宜家非禮啫,冇強姦咁嚴重,非禮可能判守行為啫」,要求他合作錄取口供,並謂錄完口供便可離開,他於是答允。被告指部分口供內容例如「我見佢(X)阻止我,但我冇理會」等說話,他均沒有講過。
被告透露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認識X,兩人當時在同一帳篷留宿,並曾兩至三次相擁而睡,算是親密朋友,兩人佔領後亦有保持聯絡。他指案發當晚X在後樓梯飲醉酒,然後到其寓所休息,X甫入屋便指「我要嘔,如果唔嘔,陣間可能嘔係你張床度。」
X嘔完後,兩人便在被告的床上休息。被告指半夜發現X醒來,於是主動錫對方,X亦有回吻,被告指他開始伸手入X衣服內摸胸並脫下X衣服。他見對方沒阻止,遂撫摸對方下體並脫下兩人的衣服,再用陰莖磨擦對方下體。被告指當時向X表示其陰莖不會進入對方下體,但X回應「就係信你唔過」,並問他「幾點呀,酒醒喇,唔好再搞我喇!」兩人於是相擁聊天至天光。
被告指當日清晨時分,兩人一同離開,X曾問他借錢乘的士返家,但他拒絕,打算送對方乘地鐵離開。但X擔心他上班遲到,故先陪他等小巴上班後才離開。聆訊下午繼續。
控罪指25歲被告孫毓祥於2017年1月1日企圖強姦X,他另被控一項交替的非禮罪,指他同日非禮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