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先生2000年投身職場,在同一公司從事文職工作16年,僱主推行公積金制度,每月僱員毋須供款,僱主供款則達10%,但日後離職時他只能揀選公積金或長服金。
他說,政府方案未有交代公積金計劃成員日後是否也同樣享有強積金計劃成員相同的對待,若日後仍然只能在公積金及長期服務金中二揀一,退休時估計少收50萬元。
勞顧會勞方委員周小松表示,曾向政府反映員工憂慮,當局承諾會處理,但至今未交代具體方向。他說,公積金計劃成員的退休金福利普遍較強積金計劃成員高,但公積金同樣可對沖遣散費或長服金,因此,最理想做法是取消對沖後,他們也可一併取得公積金及長服金,否則也要確保公積金計劃成員日後取得的離職補償或退休福利不會少過強積金計劃成員。
■記者盧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