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湯家驊對爭議長達10年的競爭法獲得通過非常感觸,期望立法會繼續監察條例運作;民主黨李華明也稱,雖然條例患「牙周病」,未能強而有力發揮監察功能,但亦是好開始。投棄權票的工業界林大輝則指草案並不清晰,偏離立法原意。
《競爭條例草案》最受爭議的一環,是法定機構應否獲得豁免,多名議員就此提出修訂,認為法定機構應同樣受監管,「唔係特首話要豁免就豁免」。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便舉例指,貿發局是大企業,「真係蝕住做,使乜驚?都冇對手、冇競爭」,支持競爭法同時監管有關機構,但相關修訂全被否決。
另外,社民連梁國雄也曾提出修訂,要求在草案寫明競爭法要促進可持續競爭、提升經濟效益和惠及消費者,廠商會代表林大輝亦贊成有關修訂,質疑政府反對有關修訂是「對人不對事」,但修訂同樣在分組表決下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