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海關人員總會主席陳志光昨拒絕評論事件。他表示,一般而言,駐守毒品調查科、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以及特遣隊的關員、或機場口岸部份崗位關員是常獲准執勤時佩槍部門。
他補充,現時海關所使用槍械與警隊一樣,都是史密夫威遜(S&W)10型左輪手槍,其中軍裝關員佩長桿、便衣關員則佩短桿。同時,一般關員只獲准在當值時佩槍,下班後必須將手槍退還槍房,不過部份關員可能因工作特別需要,獲上司准許24小時佩槍,下班後亦可保管槍械。他表示,由於海關的工作與打擊非法賽車沒有直接關連,因此日後法官在判刑時,未必一定會重判,但作為紀律部隊人員仍知法犯法,就較難求情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