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向智障童噴火酒女教師上訴 官揶揄首聞有人以火酒消毒空氣
蘋果日報 2016/07/29 06:00
教師
上訴
火酒
梁佩琪
特殊小學
不必要的損害
上訴人梁佩琪。(朱永倫攝)
元朗特殊小學前女教師梁佩琪向七名一年級智障童噴火酒,因過程被偷拍而揭發,被定罪判囚10個月。她早前服刑11周後,獲准保釋等候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早處理。上訴一方指控罪只列明造成損害,未有列明「不必要」的損害,控方遺漏如此重要且必須的罪行元素,會影響上訴人的辯護策略。法官則表示「不必要」一詞並無特別意思,更反問難道會有損害是「必要的」。
另外,上訴一方提及原審時上訴人已表明涉案酒精只是噴向空氣消毒,法官笑謂自己也是首次聽聞有人用火酒消毒空氣。法官押後裁決,上訴人獲准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