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任達回覆指,對卡片及相片被刊登毫不知情,又指常為美容產品測試,有時被拍照亦未有留意,已交律師跟進,會要求刪除內容。至於推廣美容儀器的影片中,他稱只是解釋低能量激光的功能,沒提及任何產品;而「Dr.Beauty」亦非他創辦,他只是僱員。
袁又指,有醫美集團邀請美容Blogger宣傳業務,圖文並茂介紹一名曾因賣廣告被醫委會判罰的醫生示範注射肉毒桿菌過程,又指她用的針比一般幼,客人更舒適,有招攬業務嫌疑。不過,集團已回覆袁,稱醫生並不知情,有關內容已刪除。
袁稱,現時醫美廣告大多沒列醫生名字,但醫生專業守則訂明,醫生如與機構建立財務或專業上的關係,則必須盡力確保機構的宣傳事項,沒有違反適用於醫生的原則或規定。他促請醫委會主動打擊,又希望盡快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加強規管。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