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回應時繼續為梁振英卸責,聲稱警方是否使用催淚彈,現場警方指揮官可以作專業判斷,不存在請示上級情況,又指警方向示威發射87枚催淚彈是「採取武力適當,表現克制」,警方施放催淚彈後,警員受傷人數由二十多名降至十名,「某程度上反映催淚煙的功效」。
民協議員馮檢基批評,警方未有作出預警下,即向添美道示威者發射催激彈,黎稱「睇唔到」添美道清場情況,說法令議員譁然。社民連梁國雄批評,黎棟國和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應該問責下台。人民力量陳志全批評,警方對曾健超施以酷刑,應該立即停職並遭到拘捕。
黎棟國則稱會就事件進行公平公正調查,指「一件事件唔應該放到無限、無限、無限大」。
民建聯葉國謙則一邊讚揚警方專業,一邊指警方必須徹查警員執法時的「不合法、不合適」暴力行為。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則呼籲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跟進事件。本身是監警會副主席林大輝則希望目擊者提供多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