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提出的合作社房屋由政府提供土地,市民付建築成本享居住權,產權則屬合作社。姚指要政府接受新概念不容易,故會先在民間探討可行性,物色地主或善長捐土地或舊唐樓,政府亦可提供荒廢校舍,「對後生仔可能係出路,儲首期都可能要100萬,但如果畀咗100萬可住50年,只需交管理費,可能佢哋會揀」。
姚松炎亦提及發展單車徑,「政府話港島人多路窄不宜起單車徑,其實唔一定要成本好貴嘅單車徑,之前我去荷蘭考察,其實馬路劃兩條邊線就係單車徑」。他計劃在港島舉辦天光ride,早上7時召集同行者由上環踩車到北角,「若100架單車遵守交通規則咁行,啲車輛會讓單車行,單車徑就自然形成」。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