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讀者說對方沒有要求他們提交投票證據,也沒有說不按指示投票會否受懲罰,但據他所知,若指定候選人當選,名冊上的人可獲獎金,由於沒有實質證據,故無法向執法機構投訴,惟有向傳媒披露事件。
除了透過內地居民影響其香港親人投票外,內地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位於福建泉州的華僑大學,日前又以華僑大學香港校友會名義,向在港校友發電郵及信件,呼籲校友於9月7日投票時,要投愛國愛港的候選人,不要投那些反對、批評北京的候選人,明顯為親北京候選人公開拉票。
華僑大學香港校友會秘書長宋先生接受查詢時承認,他們曾寄信及電郵呼籲校友投票,又認為他們叫校友投愛國愛港候選人的做法,並無不妥或偏幫任何政黨,他們也沒有點名叫校友投票給民建聯:「投票係公民意識。我哋係叫校友投啲愛國愛港嘅人,唔通投啲賣國賣港!唔係投啲經常呱呱嘈嘅人!」宋又稱,該校的學歷仍不獲港府承認,也沒有校友是今屆候選人,認為做法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