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時要求先取已有存貨三款藥物,餘下一款則打算返回北區醫院領取。可是該配藥員稱,如先取三款藥物,院方不會發還其藥單,亦不會另寫餘下那款藥物的藥單給他。他斥醫院取藥制度欠彈性。「攞走咗我張藥單,我仲有一種藥咪攞唔到?」
屯門醫院函覆本報查詢稱,瞿先生於上月十三日晚持北區醫院急症室處方,到屯門醫院領取藥物。由於該院未有庫存瞿先生處方中其中一款藥物,故未能就其所持處方配發藥物。另因法例規限,處方一經配製,即須由院方保留以供檢閱,故未能按瞿先生要求,將原本處方歸還。
如病人持有其他醫院急症部處方到該院取藥,而該院未能提供處方中藥物,該院會向病人解釋,並建議病人翌日攜處方返回原來醫院配藥。
檔案編號:03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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