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風暴】被判非妥為當選失議席 區諾軒上訴:政府犯錯不應由選民承擔
周庭區諾軒眾志鄧如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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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在3.11補選被DQ的香港眾志周庭,選舉呈請勝訴,同時裁定該次補選勝出的現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非妥為當選,即時失去議席。區今日(20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認為選舉主任犯錯不應由選民承受惡果,「係佢哋(政府)嘅失誤導致再有選舉,係好唔公平,點解政府連執行政治任務都衰過人?」他亦要求法院審視是否有需要作出補選。
根據高院法官的判辭指出,由於選舉主任未有給予周庭合理機會解釋立場,及說服選舉主任改變結論的機會,故裁定選舉主任鄧如欣DQ周庭的做法,有違自然公義或程序公平的原則,令該次補選出現重大不當(material irregularity),因而宣布周庭勝訴,而該次補選勝出的區諾軒非妥為當選。
區今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批評因為行政官僚的失誤,令選舉要推倒重來,「特區政府係責無旁貸,應該負上全部責任。」他質疑,即使呈請得直亦未必需要補選,「行政失誤令13萬選民意願被褫奪嘅時候,終審法院有必要就以上觀點作出裁決。」區續指,未來將有區議會選舉和立法會選舉,擔心日後再有相關呈請得直,所有議席要一次過補選,「咁成個立法會唔使運作喇」。他亦會要求法院澄清,作出補選和議席出缺準則。
被問到申請上訴是否拖延策略,保住議席爭取資源,區諾軒不同意,解釋今次入稟是審慎的法律決定,並非為政治目的,而且今次呈請仍有很大變數,目前仍要等待律政司是否提出上訴,故難以評估勝算。區又解釋,未有在上訴理據中提及選舉主任是否有權判斷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是因為技術的考慮,他只能就法庭現有的觀點提出上訴,但不排除終審法院的法官裁決時會就以上觀點有補充解釋。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2(1A)條,由於區諾軒提出上訴,他暫時可以保住議席。但他表示,辦事處因爲今次事件面臨不穩定的狀態。
民主派一早分析,今次技術上看似周庭得直,但實際上是政府勝訴,因法庭的裁決未有確立日後自決派能否在經選舉主任查訊下避過DQ,反而一直為眾志及自決派提供資源協助的區諾軒卻失去議員資格,長遠打亂11月區議會選舉部署,同時再次舉行補選亦非好事。民主派早已有聲音認為,延長區諾軒的議席壽命才是上策,相信今次區提出上訴亦是民主派內共識。
另一方面,新同盟議員范國威亦面對相同情況。高等法院上周頒下判詞,裁定去年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被DQ的劉頴匡勝訴,該次補選中勝出的范國威被裁定為「非妥為當選」,即時失去議席。范國威當時稱,將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強調不會因自己有可能失去議席而感可惜。而劉頴匡就表示自己不會上訴,亦尊重范國威的上訴權利,只希望民主派上訴的目的不是為了保住議席,「我當然會尊重番佢哋(范國威)嘅法律權利,但係我都會希望呼籲番泛民主派嘅議員,唔好單單係因為想保住自己嘅議席而作出上訴」,他希望民主派上訴時,是考慮香港政制度不堪的問題,及朝反DQ、捍衛民主的方向上訴。
政府發言人回覆《蘋果》時表示,政府不會提出上訴。由於有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政府不宜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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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批評因為行政官僚的失誤,令選舉要推倒重來,「特區政府係責無旁貸,應該負上全部責任。」翁志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