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郭卓堅晚上引法庭來函決定續申覆核 法官認為應將律政司司長加入本案

蘋果日報 2018/12/19 12:12

梁振英司法覆核UGL案郭卓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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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以無足夠證據為由,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覆核王」郭卓堅日前就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的決定。郭今早手持廉署發出的不受理舉報通知信現身高院,表明自己是事件中的持份者,有權提出司法覆核。對於律政司昨日以他已提出司法覆核為由,拒絕回應傳媒相關提問,郭堅決不會為此撤回申請:「佢係唔答就點都唔答,唔係因為我入唔入稟!」
不過,事隔僅數小時,郭卓堅即轉軚,自言遭人指摘入稟等於「放生鄭若驊」,亦不甘被政府「擺上枱」,成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到立法會解釋的藉口,經諮詢資深大律師意見後,決定明早將撤回司法覆核申請。然而至晚上八時半,郭再通知傳媒稱:「各位傳媒朋友和支持者,蒙法官周家明來函,叫我準備開庭,所以明天不會取消覆核,請諒。」
法庭致函郭卓堅,稱法官周家明於本月17日作出指示,認為應將律政司司長加入本案,列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又要求郭於14天內將相關文件送遞給有份向廉署舉報的人士,而他們亦可加入成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法庭稍後將要求與訟各方出席許可申請聆訊,預計需時兩小時。
廉署口頭回應郭卓堅:詳情可「睇電視」
郭卓堅今早於高等法院門外透露,他於2016年9月11日向廉署舉報,指梁振英在UGL事件中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廉署上周以口頭簡單回覆,指不會控告梁振英,並囑他詳情可「睇電視」。郭其後從電視新聞看見尹兆堅及林卓廷手持廉署的通知信,向外公佈律政司不會檢控梁振英的決定。
郭對自己身為投訴人,卻未獲廉署一視同仁,感到不滿,遂致電廉署投訴,至本周一始獲廉署補發信函。郭稱,自己既然身為事件持份者之一,自然可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決定不起訴梁振英一事,提出司法覆核。
郭傍晚突指不甘被政府「擺上枱」決定撤回申請
郭又稱,2015年7月一名菲籍女傭投訴男僱主在其身後手淫之事,律政司亦以相同理由拒絕檢控,直至女傭申請司法覆核獲受理,律政司於案件開審前才改變初衷,決定起訴男僱主。郭認為這正好是一大案例。
不過事隔數小時,郭卓堅傍晚在Facebook表示,由於「不要被鄭汝(若)驊利用過橋」,決定取消司法覆核,促鄭若驊盡快到立法會解釋為何不就UGL案檢控梁振英,如公眾滿意她的解釋,他就不覆核此案。
郭澄清撤回申請與民主黨無關
郭卓堅接受《蘋果》查詢時,批評律政司和建制派以有司法覆核為由,拒絕鄭若驊親身到立法會交代清楚的行為「無賴」,質疑政府為包庇梁振英「擺小市民上枱」。
郭又指,由於民主黨在Facebook上,就律政司不回應一事「鬧我,賴晒落我度」,郭思前想後,並且再次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情願嘥一千零四十五蚊,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先撤回申請,免受千夫所指。但郭後來又澄清,撤回申請與民主黨無關。
郭呼籲鄭若驊盡快到立法會解釋,又指鄭若拒絕解釋,或解釋得未如理想,會考慮隨時再次入稟。他重申,假如鄭若驊放假後仍不肯現身立法會解釋事件,他會再次入稟,「到時佢冇得賴啦」。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