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必須搞清楚,職位申請表所講的資料準確無誤,指的是你過往的工作及薪酬紀錄,個人資料包括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病歷紀錄等等在私隱條例的保障下,毋須向公司作任何披露。簡單如身份證副本及號碼,都是在正式確認聘請你之後才能收集,婚姻狀況只是因為僱主要為僱員報稅所以要求僱員提供。所以不管你有抑鬱還是自閉症是你的私隱,在公司聘請過程及決定聘用中,你都完全不涉及隱瞞或提供失實資料。
至於是否應該向上司坦白病歷,那就要看你們之間的關係及他的為人。但既然已經影響和同事之間的相處,還有你的工作表現,如果你沒有找到方法改善,恐怕最終難逃被炒,或者你意興闌珊自動辭職的結局。
我會建議你先向上司就你的工作種種的不佳直接誠懇地問教求教,坦白承認你知道自己的缺點,不必講明你的缺點是自閉症的特性,希望得到提點有甚麼方法可以改善,從他的反應及態度,是否真的願意肯幫你,再決定下一步點做。你有甚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隨時再來問我。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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