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成僱傭中心董事總經理廖翠蘭解釋,入境處規定遭提前解僱的外傭必須離境,並由僱主支付交通費,直至獲發新工作簽證才能再來港。有部份僱主計劃為家傭提前解約,待實施豁免外傭稅才申領新工作簽證。但他們不欲支付外傭返回家鄉的機票費用,只肯支付船票,讓家傭到澳門「過冷河」,「有啲客好衝動,想叫工人去到住朋友屋企,其實有好多因素考慮,除咗食宿,如果喺澳門發生咩事,保險又唔包。」
澳門有不少外傭中介公司設有外傭宿舍供本港的外傭暫住,以滿足本港入境處的要求。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表示,這些宿舍不招待其他人,每個床位每日約收費50元,外傭「有得瞓有得冲凉」。本港部份中介公司與澳門公司掛鈎,可安排已獲僱主聘用的外傭,短住十數天至兩個月,以等待入境處發出工作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