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院向本報證實,上述男病人因長期使用高劑量類固醇,影響體內分泌。男病人向院方稱,因濕疹向私家醫生求診多年,並曾服用中藥,院方曾向梁發信查詢藥物紀錄,家人其後表示梁拒絕提供資料。男病人情況穩定,現已出院。
劉質疑,梁偉旋處方的類固醇劑量不當引致發病,「佢一係個醫生牌有問題,一係就開啲藥唔妥,唔係做咩唔肯交我個仔嘅病歷出嚟!」他計劃向醫委會投訴。本報曾就事件到梁診所查詢,但診所休息,致電梁也無人接聽。根據醫委會資料,梁於94年畢業港大醫學院,現為普通科醫生。
醫委會委員謝鴻興指,病人可按私隱條例,要求醫生在40日內,提交個人病歷紀錄的複本。「除非醫生有合理理由,如質疑申請人唔係當事人,或認為交咗出嚟會對當事人有害,否則都有機會違法」。醫委會也要求醫生保存病人病歷時,須符合上述條例,否則違反專業守則,最嚴重可被除牌。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因未了解今次個案詳情,不評論個別個案。
警方發言人證實,本月20至22日接獲相關報案,指一名西醫拒絕應其要求提供病人病歷,經了解後將案件列為「糾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