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外國記者會譴責警方6.12對傳媒使用暴力
FCC引渡惡法香港外國記者會
警方在6.12警民衝突中,涉嫌濫用暴力鎮壓示威者,更無視記者採訪權利,有記者即使已表明身份,仍被施放催淚彈及揮動警棍驅趕等惹來眾怒。香港外國記者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Hong Kong,簡稱FCC)發表聲明,對於在「反送中」示威中,有已經明確顯示傳媒身份的記者遭警方針對,包括被瞄準施放催淚彈,或者以其他武力措施驅趕,表達深切關注。聲明譴責當局對記者使用武力,要求政府展開獨立調查,徹查所有記者及其他目擊者指控警方使用武力的個案,相關調查必須全面及透明。
本港連串「反送中」示威引起國際關注,不少外國傳媒派記者到示威現場採訪。外國記者會聲明除了譴責警方針對記者使用武力,同時要求香港政府確保採訪示威的傳媒,其採訪不應受限制,另政府應保障傳媒在採訪時,不可受任何暴力對待或阻撓。
香港記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形容6月12日警方的濫權行為「多、廣、惡」,要求政府展開獨立調查。此外,記協已就26名新聞工作者提供的指證,正式向監警會投訴,相關指證一共涉及27宗投訴,當包括10宗近距離向記者發射催淚物品、1宗被布袋槍或橡膠子彈射傷、3宗被警棍追打、8宗被盾牌推撞驅趕、3宗被無理搜身阻礙採訪及2宗被強光手電筒照射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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