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擬改由校長委任師生代表加入院長遴選委員會 學生會批如同中央集權
香港大學學生會張翔院長遴選委員會
港大校委會會議將審議修改學院院長遴選指引,將遴選小組中的民選教師及學生代表改為由校長直接委任。資料圖片
港大校委會會議將審議修改學院院長遴選指引,將遴選小組中的民選教師及學生代表改為由校長直接委任,進一步集權於校長張翔。港大學生會批評修訂如同「中央集權」。
港大目前有10名院長。根據現行機制,至少有8人的院長遴選委員會由校長任主席,成員包括校委會非官方成員、首席副校長、間選產生的學院院務委員會主席、兩名民選教師代表及一名民選學生代表。學生代表通常由本科生代表出任。
院長人選經過全球遴選、產生兩至三名候選人後,校方會安排他們來港與師生會面。遴選委員會中的師生代表會諮詢師生意見,並向委員會匯報。身為主席的校長其後根據建議,向校委會推薦院長人選。
在修訂建議下,原本經選舉產生的院務委員會主席及三名師生代表,將會改由校長諮詢首席副校長後直接委任;修訂亦特別列明本科生及研究生皆可出任學生代表,意味該位置未來有機會由以內地生為主的研究生出任。
修訂後的條文亦刪去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諮詢師生意見後向委員會匯報的安排,只提及校長決定人選前,要「考慮相關持份者意見」。
過去對於院長是否續約,校長需要諮詢中央管理小組;若通過修訂,校長只需要諮詢首席副校長一人便可以啟動續約程序,及考慮現任院長是否適合留任,只有在「有需要時」才諮詢小組及師生意見。
院長任期亦有加上明文限制。過去只籠統列明院長任期為5年,可續任5年;修訂後加上任期「最多」五年、「最多」續任5年字眼。
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批評張翔嘗試將大學管理層變成「張翔派」:「咁樣其實係咪即係中央集權,張翔會控制整個港大嘅人事任命?」又指院長角色十分重要,若學生代表不再經民選,質疑選出的院長是否能了解學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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