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蒙面法17歲少年旺角堵路 認罪判感化1年

蘋果日報 2020/09/25 11:15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感化令堵路抗暴之戰反修例

去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當天,多區均有示威活動。17歲少年在旺角染布房街以垃圾袋、垃圾桶及回收箱堵路,事後被控。少年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感化官報告正面,少年有悔意,父母亦有到庭支持兒子,望裁判官判處感化令。主任裁判羅德泉終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其間被告須於晚上9時30分至翌早6時宵禁。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內容正面,被告年紀尚輕,對自己的行為有悔意,9月開學後亦有「跟足功課」。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12個月,以監督被告的表現。羅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1年感化令。
案情指,去年10月6日凌晨,警方接報有近20名示威者準備損毀位於旺角洗衣街的中旅社,警員到場,見到被告與另外兩名男子往染布房街方向逃走,於是上前截停並拘捕,其中一男在窩打老道扔下一支長115厘米的鐵枝。警方從被告身上搜出呼吸器、對講機及急救包等,他警誡下承認堵路。被告及後在父親陪同下錄取警誡會面,稱支持示威者立場,願意為他們把風,曾以路邊垃圾桶、環保箱等堵路。
【案件編號:WKCC24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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