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爭議】23歲女花6萬切除乳房硬塊 AXA指漏報腦癇病歷拒賠
醫療保險有供冇賠拒賠漏報病歷
年輕媽媽疑因漏報腦癇症病歷,保險公司拒賠切除乳房硬塊手術住院索償。
政府常鼓勵市民買醫療保險,但申報舊病歷時稍有不慎,容易跌入「有供冇賠」的醫保陷阱!23歲年輕媽媽去年初生BB後購買醫療危疾保險,7個月後疑母乳阻塞致乳房有硬塊,需要接受切除硬塊手術,因痛楚加劇連行路都痛,嚴重影響生活,等不及公立醫院排期,去年底在私家醫院接受手術後,向保險公司索償約6萬元手術費。豈料至本月初,保險公司以事主投保時「漏報」腦癇症及卵巢水泡等病歷為由拒絕賠償,同時撤銷保單及退還保費。女事主質疑多年前的病歷與今次手術部位(乳房)無關,她聲稱不知自己小時候患有腦癎症,加上保險公司向公立醫院索取的病歷紀錄部份資料亦有誤,批評保險公司以錯誤的紀錄決定理賠與否,處理不公。她於本月15日向保險投訴局申訴,望討回公道。
顏小姐(化名)去年1月誕下嬰兒,2月為自己健康保障,遂透過保險經紀投保「AXA(安盛)」保險公司一份醫療危疾保險,至9月時發現左邊乳房出現硬塊,醫生懷疑母乳阻塞所致,需要進行切除硬塊手術,公立醫院排期至今年2月才約見醫生,但期間她痛楚難當,連行路都痛,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遂於去年11月在私家醫院進行手術,費用約6萬元。她出院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索償。
至今年2月,其保險經紀曾向她查詢,指醫管局病歷紀錄顯示她患有腦癇症,為何投保時沒有申報,她解釋以往一直不知道自己患有腦癇症,「一路都好似正常人冇事冇幹,最多係比平常人容易頭痛」。覆診時醫生亦未有提及「腦癇」一詞,問症時只問她有否頭痛,故她購買醫療保險時亦沒申報此病。在保險經紀提問之後,她問家人才知小時候患有此病,但據稱自14歲後便再沒發作。
顏小姐稱,後來保險公司要求她遞交一份個人健康聲明,「個經紀話睇在我唔知情份上,盡量幫我爭取賠償今次醫療費」,至上月更一度通知她,聲稱公司已批出賠償金額,但她遲遲未收到。之後她再向保險經紀查詢,卻發現對方原來已離職,她惟有直接追問保險公司,職員僅稱仍等候相關醫療紀錄。
至本月初,顏小姐收到「安盛」保險公司的回信,指因為她2019年2月投保時未有如實申報一些病歷,遂決定不接納上述保單,故亦不能就住院索償申請作出賠償,附函羅列她由1999年至去年在公立醫院求診或檢查的醫療紀錄,包括腦癇症、卵巢囊腫及婦科疾病。但顏小姐發現,紀錄當中提到去年1月她在公立醫院進行左側乳房腫塊切除術的資料錯誤,實情當時她是入院分娩,而非切除腫塊。
換言之,顏小姐要自行承擔6萬元的手術費,她對此感到不滿,她認為上述病歷與手術部位沒有關係。至於醫療紀錄提及的婦科疾病,她強調2016年的確曾因不時腹痛接受婦科檢查,但醫生指報告正常,故她投保時不認為自己有病需要申報,她亦不明白醫療紀錄列出她有數項婦科疾病的原因。她質疑保險公司以錯誤的紀錄作拒賠理據,並不公道,遂於本月15日向保險投訴局作出申訴。
AXA安盛回覆《蘋果》稱,經審查上述個案投保人的醫療紀錄,發現她在填寫投保書時沒有披露其醫療病歷。由於她沒有披露的病歷為重要事實,會影響公司作出公平及準確的承保決定,因此按照保單條款,決定撤銷其保單,並於早前退還所有保費。
安盛並希望藉此提醒市民,在投保時,受保人需清楚及準確填寫健康狀況,並有責任交代所有事實。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是依靠受保人主動申報病歷而作出承保決定。如受保人不確定某些事實是否重要,最好將認知範圍內的事實作出披露,或向保險公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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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電:63836568 顏小姐指公立醫院提供給保險公司的部份病歷資料有誤。劉柏麟攝
保險公司信件指因投保人沒有申報病歷,未能賠償今次住院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