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梁卻無限上綱,把事情扭曲至梁美芬連基本常識都搞不清,連香港不可能出現政教合一也不知道。很奇怪,以我認識嘅梁美芬,應該一早就出律師信告梁文道,但今次佢選擇咗再撰文回應(該文內容仍然好悶,呢度唔提嘞!)。梁文道相信亦心知肚明自己過咗位,冇再回應。不過,咁橋佢老友亞戴副教授又「突然」湊熱鬧,又係一大堆法例,最後得出結論香港宗教團體唔會被定性為政治團體。
進士對呢單「烏龍」兼九唔搭八嘅筆戰嘅立場係,梁文道可以不理,條友唔出位就冇人搵佢做主持寫文章咁就吔得蕉。至於兩位法律學者,我希望佢哋可以循住呢個方向就政黨法發表文章,單以《基本法》及現行法律框架去討論何謂政黨未免太膚淺。政府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時已經俾議員「抦」對政黨法立法太慢,林瑞麟就話研究緊,或者你哋可以點化吓局長。
倔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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