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負責人岑先生於上月25日,將一張由客戶開處的3千多元支票,交予職員到創興銀行上水分行入票至公司戶口,惟該職員當日錯拿一本該車行印有「××車行有限公司」抬頭的舊存摺。當到銀行辦理入票手續時,櫃枱職員見支票抬頭為「××車行」,與該存摺的抬頭不同,竟着其同事在支票上加「有限公司」四字以便入戶口。可是更改後,銀行職員才發現該戶口已取消。
銀行經理即時通知岑先生親自到場處理,經理論後,銀行始替他將支票入回「××車行」的正確戶口內。他覺得事件中其員工及銀行職員均有責任,但銀行職員無理由叫客戶擅自更改支票上資料。「我同事攞錯本簿仔係有唔啱,但係銀行職員冇理由叫人改支票上嘅資料㗎!好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