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市警方日前查獲一處商務旅館暗藏情色,逮捕4名以觀光名義到台賣淫的泰國女子,其中23歲的「娜娜」供稱,她每次收費3千元(新台幣;約795港元),她僅能拿到1千元(265港元),被查獲前當天已完成3宗交易,原本想休息,怎料前一天的客人再次上門,還一次就付了9千元(2,387港元),娜娜因能拿3千元,只好繼續工作,沒想到竟然被抓到,她說:「早知道堅持休息就沒事了。」
台中市警方日前獲報,指當地一間商務旅館疑有應召業者安排泰籍女子從事性交易,經多方訪查與蒐集證據後,警方日前上門查緝,當場查獲相鄰兩房正從事性交易的男女,擴大追查後又查獲4名已完成交易不久、正等候客人的泰籍女子,以及涉嫌接送泰女的27歲蔡姓「馬伕」。警方盤問後,將蔡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4名泰女則解送移民署遣送回國。
警方發現,原本擔任代駕司機的蔡姓男子,平時喜歡透過網上論壇尋歡,但因為收入不穩定,錢不夠花,在應召業者的招手下,由尋歡客搖身變成為馬伕,開始兼差接送小姐,10月中旬起,他索性全職負責將應召站在外地招攬、以旅遊名義來台接客的泰籍女子,接送至旅館進行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