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向聯合國提交人權報告未提傘運 7年間16人在警看管期間死亡

蘋果日報 2019/09/20 22:38

聯合國民陣人權報告香港政府佔領運動8.31決定人權事務委員會

港府一直未有公開原訂去年4月向聯合國提交的人權報告,月初被民陣質疑是耽誤提交,迴避監察。政府今日發新聞稿,稱報告已於本月中旬由中央政府轉交聯合國,並公開報告內容。報告涵蓋2011年中至2017年中期間的人權狀況,不包括近月的示威事件;其中有附件提到2010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間,合共有16人在警方看管期間死亡,但暫無發現非法被殺情況。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自1976年起於香港生效,港府由1998年起每隔數年提交一次報告予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再舉行會議審議報告,並發表結論性意見(Concluding Observations),通常都會批評港府某些政策對人權保障不足及提供改善建議等。
根據委員會指示,港府原訂須於去年3月30日或之前提交第4次報告,但港府一直未有公開相關報告,外界無從得知是否已經提交。民陣早前批評港府遲遲未交,以致委員會無法召開會議,質疑政府迴避聯合國對香港人權狀況的監察;又要求港府必須在9月28日前提交,否則會呼籲委員會在無報告下啟動會議。
港府今日發稿,稱中央政府於去年6月已替香港向聯合國提交第4次報告,對方於今年4月提出要減少報告字數,港府調整後已在本月中旬再提交予聯合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現已在網站上載報告全文。
報告根據《公約》條文,逐點講解香港於2011年5月至2017年年中期間的人權保障情況。其中提到報告期內,投訴警察課無收過涉及酷刑條例的投訴,當局亦未曾引用酷刑條例提出檢控。報告又重申政府支持新聞工作編輯自主、市民享有高度的集會自由等。
在有關政改的段落,報告指政府不同意按人大「8.31決定」而制訂的方案會剔除某些參選人,又指包括公民提名在內的其他建議「不合憲」、「不可能實行」。報告並無提及2014年的佔領運動。
另外,報告其中一份附件指出,於2010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共有16人在警方看管期間死亡,死因裁判官在報告提交時已完成調查13宗個案,並無發現任何非法被殺的情況,其中4人被裁定為自殺,6人死於自然,2人死於意外,餘下1人為死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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