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陳世美】薄情郎追小三 「我連老婆個名都唔記得」
台灣婚外情出軌
台灣台北一家韓式料理店韓姓老闆2013年結婚後,育有1女,卻仍追求蔡姓女子,還表示「我連老婆名字都忘了」。去年6月,韓妻在丈夫手機發現兩人裸照及曖昧短訊,怒告2人並索償12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1萬港元)。惟台北地院認定蔡女確實可能誤會韓男已離婚,昨日判韓男需向妻子賠20萬元(約5.2萬港元)。
判決指出,韓妻控訴,韓男自從她2013年待產期間就開始行蹤不明、徹夜不歸,又無緣無故辱罵她,即使女兒出生後也「視她如無物」,從未盡照顧的責任。她還發現丈夫性騷擾自家女店員。韓妻估計丈夫可能有外遇,追問之下,對方承認出軌。她於去年6月在丈夫手機發現多張他與小三的出遊照片,還得悉某天韓男曾帶小三去韓式料理店幫忙,小三竟向員工自稱「老闆娘」。
韓男後來與小三築愛巢,韓妻認為配偶身份權遭嚴重侵害,向丈夫及小三索償120萬元。韓男出庭時辯稱,自己與妻子因想法落差,早已在2014年5月分居,就算確有外遇,對妻子的侵害也很輕微,而且他與蔡女是普通朋友,沒有男女關係。蔡女也辯稱,韓男雖曾與她同遊南韓,但只是普通朋友的關係。另外,韓男曾向她說自己已離婚,所以她根本沒有侵害韓妻配偶權的行為及意思。
法官審酌,韓男、蔡女同遊南韓所拍的合照,動作的親暱程度已難令人相信兩人是普通朋友關係。惟法官查驗韓男2015年傳給蔡女的訊息,包括「我們結婚根本是她逼我結的」、「她比我大4歲」、「比我姊姊大」、「我早就忘了她,連名字都忘了」,認為蔡女確實可能受騙,誤認韓男已經離婚,因此認定她沒有侵害韓妻配偶權判免賠,只判韓男須賠妻20萬元。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