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五周年】王全璋反擊!提申訴推翻判決 控公安施酷刑

蘋果日報 2020/07/09 16:13

五周年申訴王全璋

因涉及內地的「顛覆國家政權」而被判囚4年6個月的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正式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訴,要求撤銷天津市第法院當日對他的判決,理由是裁決存在重大程序違法。王全璋又入稟法院控告,天津市公安局在2015年扣押他期間,以侮辱謾罵、吐口水、扇耳光、長時間不讓上廁所、睡覺不讓翻身等多種酷刑對他進行逼供。《蘋果》曾嘗試向王全璋本人查詢,但暫時仍未能與他聯絡上。
另外,王全璋今日(9日)在網上發表題為「政治、司法迫害要依法,要專業,要靠譜」的自辯辭,直指全世界正常國家對「顛覆」奉行的法律定義是「武裝推翻」,即使有人把「顛覆」掛在嘴上,也並非法律上的「顛覆」之意,權力機器也不能任意打擊。
他又批評辦案者動輒以所謂國家安全的名義,公開破壞他們所極力鼓吹的法律原則,對公民任意抓捕、指控、定罪、量刑,「司法系統內的這些反法治分子,才是真正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司法制度的破壞者和『法治國』的敵人」。
王全璋向《蘋果》展示兩份以王全璋名義發出的申訴書以入稟法院的控狀(控告書)。其中一份申訴書是在上月24日發出的,王全璋要求撤銷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對他的一審,以及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他的二審判決,並重審改判他無罪,理由是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均存在重大程序違法,以及二審法院侵害了他的辯護權。
王全璋在申訴書中列申的事證,包括2018年12月26日,一審法院違反程序,長時間拒絕他會見家人聘請、並得到他本人認可的辯護律師,之後又強塞未經家屬和他認可的辯護律師。王全璋指出,他當庭解除有關委託後,另行委託辯護律師,並提交書面申請,經過幾次爭取,法庭休庭3至4次,仍強行推進庭審。王全璋一直在激烈抗議,但未有給予任何辯解機會,庭審根本沒有正常進行。
王全璋又謂,他在一審被定罪後提出上訴,二審法官郝寶利、繳治民等人多次與他會見,並試圖說服他接受其安排的律師。王全璋拒絕後,法院在2019年4月28日二審宣佈維持原判。
王全璋指出,二審法院當日所描述的「聯繫其指定的律師」,並不正確。他從未指定、也沒有任何書面授權要求該名律師替他辯護。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他投訴一審法院違反程序的行為,但二審的裁定竟然認為「一審審判程序合法」。
王全璋認為,一審、二審法院長期限制或變相剝奪刑事被告人的辯護權,歪曲表述庭審的事實,嚴重的違反案件的公正審判,因此提起申訴。
至於另一份同樣以王全璋名義發出的控狀,則在本月6日發出。王全璋在控狀中,控告天津市公安局兩名「預審員」(負責錄取口供的警員)郭愛強及付銳,2015年8月在他被扣押津安招待所(一武警訓練基地)期間,以侮辱謾罵、吐口水、扇耳光、長時間不讓上廁所、持續一月從早到晚雙手高舉每天達15個小時等「酷刑」向他逼供。
王全璋認為,郭愛強、付銳等人的行為已經涉嫌侮辱罪、誹謗罪、刑訊逼供罪,因而要求當局對兩人的違法犯罪事項進行立案調查,並追究有關刑事責任。
現年44歲的王全璋,於2015年的「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中落網,從此失去音訊近3年,之後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他。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月28日宣判王全璋罪成,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剝奪政治權利5年。今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滿出獄,當局以防疫為由將他安排送往濟南接受家居隔離。經過一番折騰後,他終在4月27日返回北京家中,與妻兒團聚。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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