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規定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下,攜帶任何肉類入境,包括野味及禽肉等。署方去年檢控124人,撿獲18,512公斤肉類。今年上半年已檢控887人,撿獲8,295公斤肉類,今年上半年的檢控數字比去年總數上升六倍。
28歲澳洲華僑譚智傑6月底攜帶一公斤牛柳作為手信,入境時主動向海關申報,卻被扣查10小時及檢控,罰款1,000元並留有案底。事主不滿自己誠實反而變成罪犯,已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食環署及海關的處理手法。據悉,由於事件遭外界抨擊,海關與食環署達成共識,日後若旅客主動交出肉類,海關人員只會警告了事,為旅客節省時間。若遭海關揭發,則會轉交食環署職員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