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辯方的案情稱,死者個性霸道,被告視她為「Miss Right」,但她卻出軌。案發2013年12月4日,死者更嘲笑被告的性能力,又直認與新男友做愛,謂「係玩X你呀,咁點吖」、「俾佢搞好過俾你搞啦X街,你都冇X用」」,又掐着被告的頸,辯方稱這是一連串的挑釁,令他失去理性殺人。
控方則反駁死者從沒有挑釁被告,被告有預謀殺人,因他殺人後向好友說「上次已經想殺咗佢」。
法官指,雖然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並無交代案中關鍵的挑釁說話,但他在警誡下有權選擇說甚麼或說多少,提醒陪審團不用揣測。惟被告曾跟好友傾談了超過一小時,其間好友問被告「做乜嘢咁衝動殺人」,被告並無透露受到刺激。法官指示陪審團需考慮,是被告覺得難以啟齒,抑或當時根本沒有這些挑釁說話。法官今早繼續引導陳詞,隨後陪審團開始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243/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