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牙煙!】專家:充氣廣告牌有三大潛在風險 疑走法律罅難追究
屋宇署堅拿道西火警消防處測量師學會蔓延何鉅業冠景樓無王管充氣廣告牌吹落街
記者見到在灣仔鬧市舊樓高空平台的巨型充氣膠製廣告牌,高達三層樓,面績約9X6米,卻僅靠約12條尼龍繩綁緊,狀甚牙煙。有專家指這種充氣廣告牌雖然至少有三大潛在危險,可能危及居民、途人及駕駛者,但卻因有法律灰色地帶,即使廣告牌物主未有事前向屋宇署申請,當局也不易採取法律行動。理由是充氣廣告牌並非「永久構築物」,屋宇署可能無法視之為非法僭建物或危險構築物以《建築物條例》作追究或檢控。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形容,設計充氣膠製廣告牌的是「聰明」人,可能有意避開法例監管,因充氣廣告牌並非永久構築物,難視之為僭建物。不過他補充,廣告牌現時以多條繩索綁在大廈平台角落,假若綁繫繩索的方式有問題,又或是繩索對建築物(如石屎組件)造成過大的壓力致可能影響樓宇安全,屋宇署均有機會可追究。
何鉅業坦言,上述設於高空平台的巨型充氣廣告牌有三大潛在風險。
第一:若風大或斷索,廣告牌可能會跌到馬路上引起車禍或危及途人;
第二:廣告牌若被飛吹至擊向鄰居大廈,也有可能造成破壞如擊毀窗戶;
第三:若充氣廣告牌並非以防燃物料製造,它除了可能因意外自行著火外,亦有機會被旁邊大廈火舌波及起火,令大廈居民無端遭遇祝融;
那消防處又能否以廣告牌阻塞住客逃生通道作追究?何鉅業認為要視情況而定,因假若擺放廣告牌的平台是屬私人地方而非走火逃生路線,未必違反消防條例;反之,若平台的確是大廈居民走火逃生或暫避的公眾地方,消防處則有機會可跟進或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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