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記者協會不滿警方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惡意阻撓採訪,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庭昨進行指示聆訊。法官表示,有意將本案中投訴警方執勤時沒有展示編號以及欠缺有效投訴機制等問題,與之前三宗性質類同、已排期明年3月聆訊的案件合併處理。至於警方有否責任協助傳媒採訪一事,法官坦言,若要就此逐一處理警方阻撓記者採訪的個案,或需數年時間,認為應從原則性方面作出裁斷。
法官周家明昨指,申請人記協在本案中,主要投訴警隊沒有履行工作守則中指明要協助並配合記者採訪的責任。
周官稱,記協所作指控包含大量記者投訴個案,其中13宗記者採訪時遭警方阻撓的個案,涉及事實與證供爭議,法庭若要逐一處理或需數年,相當耗時。法庭認為,對於警方有否責任協助傳媒採訪、配合採訪的程度和範疇等議題,宜以原則性角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