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才公關嗱嗱聲出來澄清,指相中嘅耀才環保袋已經係陳年物品,係2008、09年期間整嚟來送畀客戶,晨早送晒,𠵱家想搵個倉底貨都冇;當時亦冇收過投訴信或者律師信。耀才後來計劃上市,於是走去換個新形象,先至重新設計環保袋嘅款式,變咗白底紅字加黑字嘅款,沿用至今。
雖然冇俾人投訴,但耀才公關都要強調,舊環保袋款式冇侵權。係就係深啡加淺啡格仔圖案,之不過「啲格仔入面,仲有好多個格仔嘅」,因此,根本唔存在侵權問題。可惜,佢真係攞唔出一個倉底貨實物,齋睇相又睇唔出格仔入面有好多格仔。唔知LV方面睇到呢啲相有乜反應呢?
李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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