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街頭亂屈途人強提款近4萬元 勒索積犯今認罪
偷竊勒索關銘豪亂屈途人
多仔公因於去年3月以裸照逼援交少女性交,今年4月被判入獄,他今再於區院承認自稱三合會成員、偷竊及勒索等四罪,揭露他於前年11月,兩度夥同他人在街頭亂屈途人,繼而強逼行拿去對方的信用卡提款。其中一次多仔公先屈途人撞到其「大佬」,又將兩包物品交予對方,再指物品是毒品並已沾上事主的指紋,繼而勒索對方金錢。
控方透露,被告於2015年11月6日凌晨與同黨在灣仔街頭同行,期間被告亂屈途人撞到其「大佬」,先要途人道歉,途人照做後兩人仍不滿,被告自稱是黑社會,指「大佬」有很多手下,途人「走唔出灣仔」。途人大驚下跟兩人到便利店,打算請兩人飲咖啡賠罪。惟在便利店門外,「大佬」將兩包物品交予途人,繼而向途人稱是毒品,而毒品上已有途人指紋,稍後兩人帶途人到附近的快餐店,稱會幫途人「拆掂佢」,一度勒索對方2.8萬元,最終被告拿著途人的提款卡強行提款1.92萬元。
同月24日凌晨,另一途人在油麻地街頭被一名男子亂屈指曾打過其「大佬」的女友,男子並帶途人往見被告,期間被告強取途人提款卡提取了1.95萬元,並以借電話為名,搶去途人價值6,500元的手機,然後逃去。被告於去年3月被捕。
關銘豪(43歲)育有5名子女,今年4月因勒索案而被判入獄9個月。辯方今求情指,被告事後有向警方錄取口供提供同黨資料,但同黨早已被捕故警方未有使用其資料。控方則稱,被告只提供了同黨的名字,沒有其他資料,事主亦未能於認人程序中認到同黨,現場閉路電視亦影不清楚同黨,最終因證據不足而未能起訴。
法官在看罷被告的口供後,認為對案件尚算有幫助,將案押至本月22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