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個機會我已經等咗一年幾,係屬於體恤安置,雖然屋邨已經有十幾二十年樓齡,不過單位有三百呎,囝囝可以有多啲地方走動,唔似得𠵱家呢度連行都冇地方行。」三十八歲的阿玲說。
她現與兒子租住一個只得百餘呎的私樓單位,狹窄之餘亦有多處漏水,令她苦不堪言。
阿玲自幼被父母遺棄,她由養父母撫養,惟雙方關係並不融洽,她中五畢業後便獨立,任職文員,年前她結婚後辭去工作,半年前婚姻觸礁,夫婦決定離婚,兒子隨她生活。
惟兒子甫出世便驗出患有遺傳病,會對某些食物和藥物敏感,例如:蠶豆和亞士匹靈,誤服會有致命危險,令阿玲在照顧兒子時承受莫大壓力。種種不幸令她患上精神抑鬱,需要長期服藥紓緩情緒。
阿玲表示,今次獲房屋署編配公屋,正好給予母子轉換環境的機會,重過新生,然而,新居的租戶按金及各項雜費多不勝數,她實在無力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