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台鐵處理糾紛,遭鄭姓男子捅死。嘉義地方法院昨宣判,接納鄭男行兇時患急性思覺失調,「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程度」,宣判無罪,可以5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3萬港元)保釋,但須進入精神病院監護五年。死者父母痛斥離譜:「裝瘋就沒罪,哪有這種事!」法務部長蔡清祥亦轟:「殺警行為天地不容。」
案情指年僅24歲的鐵路警察局嘉義分駐所警員李承翰2019年7月3日晚上8時,於台鐵處理逃票糾紛,突被鄭男持刀狠捅腹部,李身受重傷仍死纏鄭男,最終鄭被乘客壓制,李翌日不治。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昨指出,鄭男2010年患有思覺失調,2017年2月後再無看診。判詞引述精神科醫生指思覺失調停藥兩年幾乎一定會發病,鄭男案發前兩天已思覺失調發作,妄想友人及兒女聯合謀害他,他曾前往派出所、台南市政府、保險公司等機構求援不果,事發當日搭火車赴台北找媒體請願。判詞亦指鄭男行兇前行動異於常人,妄想被跟蹤及手機被監控,故看到穿制服的李承翰上車時情緒激動,繼而用刀刺向李的腹部。法官認為鄭男當時「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才會行兇。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的精神鑑定亦認定鄭男行兇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
嘉義法官根據醫學報告及鄭男行兇前後狀況,認為鄭確實患有思覺失調症,且處於發病狀態,行兇受病情嚴重影響。法官引述《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宣判無罪,並判入精神病院監護五年。但因鄭男家人籌不到錢保釋,他被還押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