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希望透過是次改動,能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安排,及提升管理資源效率,該局會不時檢視組織架構,務求在不繼改變的環境下,能更有效定下各項工作優次及配合營運需要。
他指出,該局早於1997年已為外滙基金投資活動設定風險管理及監察職能,當時向儲備管理助理總裁滙報,至2012年7月改為向副總裁滙報,最近於本年9月,改為向總裁滙報;除了滙報機制外,該部門亦會定期向各級管理人員提交風險評估報告。
據了解,將風險管理與投資決定職能分家,是該局近年持續提升風險管治的發展,國際上對此要求,亦越趨重視,加上外滙基金另類投資組合,風險考慮較傳統投資基準,複雜得多,故有關改動屬合宜發展,當中亦不涉及增加額外人手編制。
另悉,該局亦在儲備管理部,增設一個專責資產分佈的新主管職位,負責評估投資策略多元化下,各項目之間相互風險關係及影響,目前職位仍在招聘中。
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若金管局將風險管理及監察部,獨立於儲備管理以外,滙報對象由副總裁升級至總裁,反映有關風險回報管理職能的重要性增加,滙報及應變速度亦可望加快。
他指近年外滙基金投資策略多元化,另類投資的比例逐步提升,其投資回報率亦較傳統投資明顯優勝,但回報高風險大,有關組合涉足私募基金及房地產,這些項目與傳統投資如存款及國債等,產品結構及作出投資決定時,考慮的風險元素較複雜,故該局把外滙基金的風險管理與合規職能分隔獨立,做法符合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