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去年6月呼籲向註冊中醫彭惠明求診的病人,切勿使用其處方的藥膏,因懷疑含有類固醇成份,並指有兩名半歲大男嬰使用藥物治濕疹後,皮膚變白。其後署方陸續接獲投訴,有逾130人使用藥膏後出現甩皮、痕癢及皮膚變白等副作用。
辯方求情指被告「重犯嘅可能性係零」,涉案中藥店已於去年除夕結業,被告只想「低調地過埋下半世」。辯方又指網上討論區及傳媒對被告作「鋪天蓋地嘅負面評論」,雖然可以說是「自作孽」,但情況令他「行出街都驚俾人鬧」。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讚揚被告關懷長者及病人,經常免收診金及醫藥費。
裁判官則指,案件牽涉公眾衞生,不處理好會對市民構成健康風險,罰款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故判監禁但准緩刑。被告另須支付化驗費約兩萬元。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去年底裁定被告除名6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ESCC1071/18
■採訪伍嘉豪、撰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