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追上酒樓向妻淋通渠水 官問被告:先生有冇精神病啊?
淋通渠水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何朝暾何海玲
育有兩女的40歲地盤工疑因與妻感情破裂,昨到妻子任職的酒樓涉向她淋潑通渠水,令妻子及另外5人身體受傷。事件中自己亦遭通渠水濺中的地盤工被控6項罪名,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時,吳蕙芳主任裁判官問被告:「先生有冇精神病啊?」被告回應指:「冇。」
被告何朝暾(40歲)今出庭時左手腕有繃帶包紮,聆聽職員讀出控罪時不時望天、低頭,當職員讀至最後一條控罪時,被告深深地呼出一口氣。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到7月9日再提堂。辯方並無申請保釋,但律師指被告妻子自三月搬離後,被告與2名分別16及12歲未成年女兒相依為命,故希望被告扣押期間,由社署介入代為照顧。
被告被控6項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指他於昨天(27日)在尖沙嘴帝國中心好彩海鮮酒家內意圖使各事主燒傷而非法及惡意向各人淋潑通渠水,6名事主包括何海玲、何耀邦、黃英傑、林曉惠、張時雄及林彩霞。
控方指案件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案中涉及腐蝕液體的化驗報告,以及需為已出院的5名受害人錄取口供。裁判官主動詢問是否需要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控方指被告沒有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