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再舉行兩小時會議討論修例後,草案就不會再在議會討論,直至下周三草案直上大會。民主黨林卓廷會上質問若再有「黃雀行動2」,港人會否被「送中」,當局竟推說窩藏逃犯不構成刑事罪。另外,民主派亦關注到,原來草案列明北京有權指令特首移交或不移交逃犯。
林卓廷昨詢問,若內地再發生民運,但被指為暴亂、組織者被視為暴徒遭通緝,而支聯會主席何俊仁統籌「黃雀行動2」營救民運人士,何會否被引渡。保安局長李家超推說問題具假設性,要由同事回答,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司法互助)林美秀稱,看不到窩藏罪屬可移交罪類,而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何詠光稱,「喺香港唔構成刑事罪行」。林聞言提醒當局慎言,李辯稱立會不提供法律意見而不再回應。林批評當局支吾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