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秀茂坪寶達邨的陳小姐,所住大廈附近有一項由土木工程拓展署負責的土地平整及道路建造工程,常於日間發出機器聲,十分滋擾,是項工程至2015年才完工,盼可消減地盤所發出的噪音。
環保署表示,有關地盤並沒採用打樁工序,並領有「建築噪音許可證」。就居民的投訴,該署勸喻承建商實施減音措施,以減低對附近居民的滋擾,包括使用低噪音類型的機械、豎立臨時隔音屏障及妥善安排高噪音工序的時間。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在限制時間內,即晚上7時至翌日7時,或公眾假期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例如挖土機及起重機,或在指定範圍內進行訂明建築工程,例如敲擊、處理瓦礫及木板,均需先取得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屬違法。至於平日日間,如不在限制時間內進行一般建築工程(撞擊式打樁除外),條例並無管制。
巿民可登入 https://epic.epd.gov.hk/eForm/cnp/download.jsp?lang=cp950查核環保署已批出「建築噪音許可證」之工程項目。檔案編號:042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