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我是「抄」過一次的。一九六六年寫論文《佃農理論》,教授說來一個數學證明較有說服力。想了一天發明不出來,就跑到圖書館去翻了幾天數學書,證出來了。抄回來的當然十分漂亮,教授們大讚一番。殊不知過了幾天,老師艾智仁找我,指着幾條方程式中的一小部分,說:「你知道你發明了什麼嗎?佃農制的地主分成率是產出與土地之間的彈性系數呀!」又是發明,但這次不難看。
不明白為什麼行內的朋友老是不放過我,投訴我不肯學數。只有巴賽爾曾經為我辯護,說:「史提芬為什麼要學數?他要用數時可以隨意發明。」這是知己之言——他知道我喜歡獨自遐想。天下的學問滿在圖書館內,我曾經讀過很多,為什麼世俗之見是不容許我謝絕圖書館而獨自過一下思想之癮呢?
昔日年輕時我可以閉着眼睛跟幾位棋手一起下幾局象棋。日暮黃昏,智力今不如昔了,但豪情猶在。我想,三十多年沒有下象棋了,今天的數學經濟天才那麼厲害,不知自己還可不可以跟他們哪一位下一局棋,我閉目,讓對方先走三着呢?
從來勸學生多學數,甚至勸打算入研究院唸經濟的不要在本科學經濟,要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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