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 指小草或淡化個人案中角色 料本周四退庭商議

蘋果日報 2019/12/10 18:52

謀殺DAN6石棺藏屍

荃灣DAN6工廈2016年石棺藏屍案,案件今在高院續審,控辯雙方已完成陳詞。法官李瀚良今午開始就證據和法律原則引導陪審團,表示陪審員可不認同眾被告在DAN6的生活模式,或認為毫無意義,但提醒陪審員不可做道德判官,不可對被告有任何偏見,而是必須基於庭上證據作出裁決。法官特別提到,「小草」何菱瑜是特赦證人,不能排除她作供期間誇大別人的參與程度,並淡化自己的角色。預計陪審團將於本周四退庭商議。
三名被告依次為「阿T」曾祥欣(30歲)、「阿豪」劉錫豪(24歲)和「阿K」張善恒(27歲),他們否認於2016年3月4日謀殺男子「阿J」張萬里,但承認非法埋葬屍體罪。
李官今表示,在刑事審訊案中,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控方必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無責任證明自己無辜。陪審團是事實裁決者,若不認同法官或控辯雙方就事實的陳詞,可以直接忽視,惟必須聽從法官就法律原則的指示。李官指,陪審團必須基於庭上證供作裁決,不可依賴庭外資訊,例如新聞媒體報道。
案發至今超過三年,李官指出,部份證人或因時間久遠而忘記當年情況,不代表他們故意隱瞞;部份證人作供表現緊張,亦不代表他們說謊,正如冷靜作供亦不代表講真話。李官提醒陪審團須憑證人的言行舉止去決定他們是否可靠。
另外,李官提到,本案證供甚多。除證人供詞外,還包括大量閉路電視截圖、同意案情、死因報告等直接證據。陪審團可基於案發前後DAN6大廈電梯的閉路電視截圖、被告案發前後外出購買的物品等,推論被告是否有計劃有意圖殺死死者、或者有預謀導致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
李官提醒陪審團,推論必須基於可靠證據,不可胡亂猜測。李官指出,控方懇請陪審團推論三名被告有意圖殺死死者或對其身體造成嚴重傷害,而該推論必須是唯一合理的推論,才可裁定被告罪成。
李官續指,陪審團可以不認同眾被告在DAN6的生活模式,或覺得毫無意義;陪審團亦可以不認同次被告與第三被告生活所需均要依賴首被告這事。但李官提醒陪審團不要當道德判官,亦不可基於被告的生活模式而對他們存有偏見。法官並提到,小草何菱瑜是特赦證人,作供時有機會保護自己,不可排除她誇大案中三名被告的參與程度、並且淡化個人角色這個可能性,故請陪審團緊記這點。
【案件編號:HCCC459/16】
記者 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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