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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刻薄】澳洲7仔剝削3中國留學生 台前店長惹官非

蘋果日報 2018/03/11 08:25

中國台灣澳洲墨爾本7.11便利店

澳洲墨爾本市區一間7-Eleven便利店的前加盟商,因為涉嫌剝削3名中國留學生而被告上法庭,來自台灣的前任女店長強迫3人,必須將每周的部份工資退還到店內的保險箱,或直接匯進她的銀行帳戶,藉此來壓低他們的實際工資,以掩蓋剝削的事實。
澳洲新聞網指出,被告在2017年3月前經營墨爾本市中心William St街一間7-11的夏景奇私人有限公司(Xia Jing Qi Pty Ltd,音譯),和該店的前任台灣店長林愛玲(Ai Ling Irene Lin,音譯),3名受到剝削的員工都是中國留學生,年齡在21至24歲之間,持有澳洲學生簽證,而林愛玲也持學生簽證住在澳洲。
2016年,7-Eleven澳洲總部設立了高科技工資系統,確保員工獲得合法的最低工資標準。林愛玲在2015年底告訴這3名員工,他們將通過這個新的發薪系統獲得工資,但在工資單系統建立後,林愛玲涉嫌強迫3名員工以現金方式繳回數千澳元工資,必須將每周的部份工資退還到店內的保險箱,或者直接匯進她的銀行帳戶,藉此來壓低他們的實際工資,以掩蓋剝削的事實。
而根據澳洲2010年度公佈的零售行業通用薪資標準,這些員工有權領取標準時薪,其中包括24.3澳元(下同‧約149.4港元)的散工時薪,周日可領取高達38.88元(約239.1港元)的時薪,以及公眾假日高達48.6元(約298.8港元)的時薪。
但在退還這部份工資後,這3名中國留學生員工的時薪只剩8.53元(約52.4港元)至26.52元(約163港元)不等,與規定的薪資標準差距甚大。據了解,這3名中國留學生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間被剋扣了6,674元(約41,042.4港元)的薪水,現在已經成功獲得了賠償。
澳洲新聞網/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