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女童案 其中一名涉施襲女生獲准保釋
兒童法庭天水圍童黨
天水圍童黨欺凌女童事件,一名14歲女童遭8名年紀相若男女脱光衣服虐打及燒陰毛,警方至今共拘捕5男2女,各人已分別被控傷人等罪名。其中一名14歲女被告今天遭帶上屯門兒童法庭,辯方以證據不清晰為由,提出保釋申請,控方則提出反對。裁判官一度以各被告失控及深夜不在家為由,打算拒絕批准保釋申請;惟經再三考慮後,裁判官認為未能肯定被告於案中角色,亦需顧及被告人身自由,最終批准她以3,000元保釋外出,並須遵守宵禁令。女被告及母親聞言後相擁哭泣。
控方庭上又指,根據警方最新調查顯示,女被告掌摑受害女童面部不多於15次,被告亦對此作出招認,而襲擊時間不多於五分鐘,故控方要求修訂較早時起訴所指襲擊只有兩次。裁判官水佳麗對控方大幅修改指控內容表示困惑,一度休庭要求控方確認。
控方指出,女被告於襲擊期間到達案發現場,受害人被燒陰毛時段仍身處其中。女被告又於2016年有離家出走紀錄,是次警方因取得線報,才能於被告「小男友」家中找到她。控方指女被告有份襲擊受害人,實為共犯。裁判官最終批准控方修訂指控內容。
【案件編號:TMCC700024/18】
記者:羅日昇